|
|
|
|
2017-11-15 第01版:一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江西强力鼓励社会力量养老 |
|
作者:
【记者江丛干实习生郝林南昌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98 |
|
|
|
|
|
|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江西省民政厅日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据悉,今年江西已下达1100万元补助资金,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 目前,江西已有650万老年人口,且逐年递增。对此,该省先后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 江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力量愿意进入的一切养老服务领域都可以进入,包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医养融合设施等,并且在土地政策、财税支持、投融资服务、人才支撑、服务组织等五个方面给予鼓励。 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养老机构,江西将在土地出让金补缴、土地性质变更、使用功能变更等方面赋予更大的自主空间,特别是鼓励各地探索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经营困难期有序退出和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养老项目供地办法。普通型、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核定床位每张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租赁用房、公建民营的减半补助。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