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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1-14
2017-11-14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 ■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屈全大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34

    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点明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它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破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难题,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得益彰。
    从宏观来看,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不顾长远发展而对资源过度开发,就会损害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破坏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应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给环境、自然留下更多的修复空间。从微观来看,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把标尺,公平地衡量每个市场参与者,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和竞争方式,有助于市场秩序建设。虽然保护环境在短期内会提高生产经营成本,但从长期看,将使各种自然资源得到更充分和持久的利用,生产力会得到更好保护和发展,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
    作为一名资源型民营企业家,我们必须坚决摒弃不顾资源环境生态代价单纯追求发展速度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和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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