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11-13 第07版:七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云南元江县工商联开展民企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
|
|
|
|
|
|
【本报玉溪讯】为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监督作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上级工商联工作要求,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工商联快速有力推进评议工作。 第一时间汇报。接到市级工商联工作安排后,该县工商联领导及时与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联系领导汇报,取得县委、县政府对评议工作的支持,并要求工商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积极与相关部门有效对接。就联发文相关事宜与县监察局沟通协商,就参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选取、筛选与县工信局、县个私协会进行协商。及时制定出台文件。参照省、市相关文件,由该县工商联草拟文件内容,在与县政府联系领导汇报评议工作的同时审定文件,《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元江县工商联元江县监察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通知》得以最快时间发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