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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1-09
2017-11-09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新疆首个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政策出台

从16个领域入手建立5个支撑体系和5项机制

作者: 【记者金炜乌鲁木齐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66
    日前,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出台新疆首个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政策,旨在培育该区新业态、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高新区(新市区)关于促进共享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该意见)作为全疆首个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在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督查中得到充分肯定。
    该意见结合辖区共享经济发展现状,构建“16+5+5”的体系,从衣食住行等16个领域引导分享经济发展,建立5个支撑体系(创新技术支撑体系,激发智力资源活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和5项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建立社会共治的治理机制、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容错试错机制),培育鼓励汽车分时租赁(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车位分享,顺风车、网约车、体验农业、农技种植直播等分享经济新业态。
    积极培育并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有利于“激活存量,做大增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是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着力点,对于进一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实,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纵深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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