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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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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意见》精神为指引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
辽宁省工商联加强“四好”商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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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孙智程景亮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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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辽宁省工商联行业(异地)商会争创“四好”商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座谈会上,辽宁省工商联主席赵延庆强调,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引领示范,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促进“两个健康”,推动商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事实上,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实质,将《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已经成为辽宁省工商联开展各项工作的助推器。 此前不久召开的辽宁省工商联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企业家座谈会上,赵延庆就曾表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对于加强工商联改革、更好地服务“两个健康”,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意见》提出的“三个营造、三个弘扬、三个加强”的总体部署,是今后辽宁省工商联履行“两个健康”主题职责的重要工作遵循。 辽宁省工商联行业(异地)商会争创“四好”商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商会代表的交流发言后,赵延庆充分肯定了各商会作为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 赵延庆指出,商会的作用和优势日趋明显,越来越重要。当前,辽宁商会发展的空间广阔,迫切需要有品牌的商会的涌现,更需要在商会培植下形成一批品牌价值高、市场占有率大的龙头企业和企业家。这就要求各商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商会和企业发展壮大的全过程。 赵延庆强调,加强党对商会组织的领导,关键是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商会和企业发展壮大的定海神针。要善于把握大局大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商会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商会健康发展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把“四好”商会建设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建在思想引领、队伍建设、人才支撑、作风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的作用,使党建工作与商会发展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就切实增强“四好”商会建设,赵延庆指出,商会组织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引领意识,发挥自身优势,聚焦中心工作、聚焦振兴发展、聚焦精准扶贫、聚焦商会自身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回报社会,促进“两个健康”,不断增强商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 赵延庆要求商会和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积极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将党和政府的要求转化为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要把学习《意见》与创建“四好”商会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会员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切实转化为创新“四好”商会建设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措施的实际行动。要引领会员企业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借助《意见》东风,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商会健康发展。 辽宁省工商联机关干部,以及来自辽宁省工商联行业(异地)商会的17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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