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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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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进光伏电站贫困村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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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江丛干实习生王其南昌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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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日前出台《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旨在扩大光伏扶贫覆盖范围,建设一批光伏扶贫电站,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 光伏扶贫主要是指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根据《意见》,江西将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力争用1至2年时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对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每个村的电站规模为100千瓦,每年为每村增加4万元至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已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不足100千瓦的贫困村,可根据本村建设条件和精准扶贫需求,补足建设至100千瓦。 《意见》提出,光伏扶贫电站选址既要考虑贫困人口分布和精准脱贫需要,又要考虑当地电网特点、地形地貌和产业发展等因素,尽量与当地农业生产相结合,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相融合,走绿色发展之路。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应按屋顶电站、地面电站、水面电站的次序择优选址,尽量选择海拔较高地点,避免使用农民承包土地。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本村建设,建设规模应在贫困村现有供电台区可接纳能力范围内,避免电网大拆大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验收后,由县级统一运营管理,产权和收益权移交贫困村,实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增强村级组织精准扶贫能力。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电站,按期建成后可享受全额收购上网电量优惠政策,优先享受国家相关资金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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