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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0-16
2017-10-16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深圳推出首宗“只租不售”住宅用地

房子建成须自持70年

作者: 【江南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36
    深圳日前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11-0323宗地的使用权。这是深圳首次采用住房全年期(全年期就是70年)只租不售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居住用地。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此次也加强了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据悉,此次出让是深圳龙华租赁住房用地。此消息传出,令业界广泛关注。
    本次供应市场的居住用地位于龙华民治街道,土地面积为20042平方米,容积率为4.5;建筑面积为90180平方米,含商业、住宅和其他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深圳此次酝酿推出的居住用地,在住房用途、人才住房占比及竞价方式等多个方面都有创新变化。
    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须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销售、转让,这是此次出让居住用地最突出的一个特点。项目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而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区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优先租赁给在深圳市龙华区工作的人员。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乙方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让还规定,本出让宗地配建27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的30%)的人才住房,最终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根据竞价情况得出,并与租赁住房面积联动调整,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将随之减少。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产权无偿归政府,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和监管。
    此次出让还加强了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要求竞买申请人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
    深圳市规土委表示,此次用地出让,拉开了深圳以住房租赁方式招拍挂出让居住用地的序幕。深圳将大力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按照深圳房地产市场“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发展思路,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加大住房供应力度,发展租赁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积极培育和打造深圳租赁住房市场发展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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