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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0-10
2017-10-10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杭州“一二三四五”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作者: ■陈卫华本报记者尚启庄万润龙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09

    日前,杭州市《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意见》重点突出新型政商关系中的“亲”字,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更注重突出加强政商沟通和加强涉企服务力度,同时辩证处理“亲”和“清”的关系,倡导政商关系“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在新型政商关系下,政商之间的相处会有何不同?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与杭州市工商联一起梳理出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的亮点措施。
    建立一项制度。建立杭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推动《意见》实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形成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由与杭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组成。
    形成两张清单。一张是政商交往中“正面倡导”的七项行为清单,让政商关系真正“亲”起来。特别是指出公职人员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活动,确有需要企业提供用餐的,可按照员工就餐标准在企业食堂安排工作餐。解决了困扰政商双方已久的“去企业能不能吃饭”的问题,为正常的政商交往开了绿灯。一张是政商交往中的“负面清单”,让政商心中都有一张“明白纸”。规范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越法、不违纪、不谋私。
    构建三个平台。一是建立“杭州市政商沟通云平台”,让民企找政策有目标、有路径、有指引。以“云平台”探索“互联网+政务”新模式,发挥大数据技术效应,整合各个部门政策进行统一发布。二是利用市委统战部的“建言直通车”平台,开辟商向政直接建言的新渠道。三是完善“杭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廉洁从商、依法经营。推进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对市场经济活动和政商关系中有不诚信记录的非公有制企业及有关人员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采取四种措施。一是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发展政企对话会”,架起政商沟通的正式桥梁。二是开展“民企评议党政部门”活动,部门的年度成绩单增加民企“打分”话语权。委托统战部、工商联提供工商联非公有制会员企业的部分名单,由市考评办在年度综合考评时,统一组织抽样调查,参与社会评价。三是建立“杭州市民营企业家智库”,让民营企业的声音更多地反映到政府的决策中。四是树立杭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典型,定期召开杭州市民营经济大会。
    处理五种关系。一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二是“亲”和“清”的关系,三是规范和服务的关系,四是监督执纪与价值观引领的关系,五是鼓励担当与宽容失败的关系。政府和企业是政商关系的主体,“亲”和“清”是政商关系的内涵。规范和服务是指既要严格规范好政商交往行为,又要热情服务好企业。监督执纪与价值观引领是指既要以党纪国法设置底线,又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建工作来树立正确价值观。鼓励担当与宽容失败是指既要鼓励干部努力干事创业,又要通过容错免责机制来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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