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10-09 第05版:五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服务到家 湖北省工商联推动“法律三进”进市州 |
|
作者:
【记者吴浩通讯员周英武汉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96 |
|
|
|
|
|
|
全面依法治国时代,民营企业如何把资本关进法治的笼子里?如何利用现代方式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围绕这一系列问题,湖北省工商联日前牵头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国森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省级“法律三进”普法宣讲团,联合开展“法律进恩施”活动。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彭斌带队,率领多名法律专家走遍恩施、利川、咸丰、来凤、鹤峰、宣恩、建始、巴东等恩施州内的二市六县,将法治精神带到非公有制经济最前线。 “七五”普法启动后,湖北省工商联以《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意见》为指导,积极推动“法律三进”进市州活动,以“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两个健康”为主题,在总结“法律进咸宁”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怀抱“情系基层、服务民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综合运用主题宣讲、现场座谈、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当地民营企业界展开深入交流。 交流中,彭斌多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各级工商联要进一步扮演好桥梁纽带和助手角色,一方面要巩固优化省、市、县工商联三级沟通交流机制,另一方面要真心诚意地与民营企业家们交朋友,切实加强工商联的法律服务工作,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守法诚信意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利。并鼓励企业家们主动加强与各级工商联的联系,积极“走出去”“请进来”,乘势而为,不断坚定发展信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活动专门邀请到湖北省普法办专职副主任侯江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胡晟和湖北省政府法律顾问、湖北国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均国等多位法律专家开展巡回法治宣讲。 侯江波从理论角度探讨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辩证性,重点阐述了宏观法治思维与微观法治方式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深入浅出地指出依法治企的重大意义,提出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企业要在法治中管理,在法治中运行,在法治中发展,只有学法、知法、懂法、心中有法,才能依法经营,才能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胡晟因地制宜,围绕《公司法》《破产法》《关于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为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展开解读,以八峰药化等当地知名企业为例,强调要正确认识破产制度的意义,鼓励各位企业家不要闻“破”色变,要合理利用法定破产保护程序,通过重整、和解等方式缓解债务压力,为企业赢得重生机会。 王均国则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容易触犯的21条警戒线,提醒企业家们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杜绝权钱交易,牢固树立新型政商关系。并针对经济下行的形势,鼓励企业家们选择各种优质的专业机构全面规范企业财务,赢得市场的信赖,利用现代金融工程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本次“法律进恩施”活动历时9天,召开座谈会8场,走访当地企业10余家,行程2500多公里,惠及当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等共计400余人,如同一场法治的春风,将“守法是对企业家最有效保护”的理念吹入恩施州2.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获得民营企业界的强烈反响。企业家们认识到,在当今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要获得长期、健康的发展,法治化、规范化是唯一出路,必须积极培育法治思维,树立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理念,在法治的框架下做实、做强,做大、做久企业,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次活动拓展了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的形式,提高了工商联的影响力,丰富了党的统战工作内容,获得了恩施州及所属市县的高度重视和热烈欢迎,恩施州工商联、司法局积极支持,统战、宣传、政法等多部门积极参与,主要领导或亲赴驻地,或出席座谈,对本次活动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