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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9-18
2017-09-1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26条”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深圳将开展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09
    日前,上海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6条措施。到2020年,将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上海将健全住房租赁制度,加大租赁权益保护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市场化运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建设供应,满足多层次的住房租赁需求。
    一是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本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本市将通过依法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落实税收优惠、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完善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提升租赁住房生活配套功能等多种措施,着力构建超大城市租赁宜居生活。
    二是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平台。线上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建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线上线下相同步。同时,强化住房租赁市场分析研判,加强住房租金监测。
    三是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稳妥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多种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为实现租有所居的目标提供实物保障。
    四是大力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代理经租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并注重发挥国资国企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五是加强住房租赁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主体备案、诚信建设、分类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租赁行为整治,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为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秩序。
    据悉,上海同步还出台了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在推进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职能。
    【江南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由深圳市规土委牵头制定的《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场资深人士称,深圳的城中村住房成为租赁住房来源之一,也被视为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政策点之一。此方案亮相,立即引起各方关注。
    据悉,该方案的焦点是要求发挥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的引领和带头作用,即依托现有或新成立市属国有企业,于2017年底前筹建3~5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着力发挥市人才安居集团政策性、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平台作用。“十三五”期间,除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外,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还应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资产划转等方式收储不低于10万套房源,开展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
    深圳市规土委表示,无论从租赁住房占比,还是从租赁需求人群占比来看,深圳市租赁市场的规模占比在全国最大,已初步形成“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先租后买”的住房消费模式。这其中,以城中村为主的、庞大且租金相对较低的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深圳房地产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次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享受住房租赁企业相关的政策优惠。
    同时方案中要求,深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于2017年底前至少要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引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开展规模化租赁业务。同时还提出了,“十三五”期间,通过收购、租赁、改建等方式收储不低于100万套(间)村民自建房或村集体自有物业,经质量检测、消防验收等程序后,统一租赁经营、规范管理。
    深圳市规土委数据显示,深圳城中村租赁住房约占总租赁住房70%,是租赁市场供应最重要的主体之一,提供了大量低租金、小户型的适居租赁住房。
    据了解,深圳还提出到2020年可提供300万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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