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9-12
2017-09-12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哈尔滨明确提出:

国企混改民营经济要有决策话语权

作者: 【记者刘洁蒋承志哈尔滨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47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推进落实座谈会上了解到,哈尔滨市将全面启动哈尔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用2-3年的时间将市属国有企业中易改则改的企业全面推向市场,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年内将试点完成30-50家市属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为明年全市混改工作推开奠定基础。
    据介绍,根据即将发布的《关于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哈尔滨市提出,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与以往不同,此次政策明确:在推进引资混改中,民营经济要占到一定的比例,使民营经济在企业决策管理过程中有话语权。
    《国资国企混和所有制改革意见》的政策提出,对已实现股权多元化企业和上市公司深化改革提出进一步要求,要求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逐步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问题。
    据介绍,截至目前,哈市已有20户出资企业集团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了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有10户集团已经出台混改工作方案。
    据了解,哈市共有市属国有企业450家,目前,哈市国资委已把市属国有企业中的公益企业、竞争一类和竞争二类企业进行了重新划分,凡是定性为竞争类的市属国有企业将全面推向市场,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时,年内哈市还将进行员工持股的探索,今年做好试点工作,明年凡是符合条件的,尤其是在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中将全面推开;逐一梳理市属国有企业,凡是符合走向资本市场的企业,都要推动其走向资本市场。此外,哈市还将按照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管理层;处理好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的处置工作,让其卸下历史包袱,在混改中获得再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