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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1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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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联、检察院密切联手合作 |
“巡回法律培训”成该省服务非公有制企业重要品牌 |
作者:
【记者章勇通讯员文卫民郴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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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联高度重视树立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意识,通过持之以恒地开展“巡回法律培训”,提高民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近日,湖南省工商联联手湖南省检察院又在郴州举办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第五期培训班。全省各级工商联、省联直属行业商(协)会和全省各市州非公有制企业家代表等280多人参加本期培训。 湖南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漆平波在讲话中说,法律培训是省工商联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一个重要手段,已经成为省工商联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他剖析了当前民营企业法律意识堪忧的现状,并指出,法律是企业发展的保护伞,是企业发展的生产力,是企业发展的警戒线。他回顾并肯定了近几年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密切合作,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所做的努力,并就推进工商联的法律服务提出了要求:一是培训教育要个性化,二是维权服务要精准化,三是上下联动要一体化,四是对外协调要常态化。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在会上表示,省检察院坚持“努力让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工作理念,密切与省工商联工作联系,主动对接非公有制企业司法诉求,探索建立了“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工作机制,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选派检察干警到同级工商联驻会挂职,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他希望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家进一步提高法律风险的认知能力和评估意识,尤其要防范贿赂和税收两个刑事犯罪的高发风险点,加大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投入,加强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清是非、坚守法律底线,遵纪守法办企业,正当光明搞经营,共同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郴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吴光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非公有制企业家进行法律培训,是工商联履行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是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真正关心与支持,企业家只有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守法诚信经营,稳步健康发展。 湖南省工商联副巡视员、法律服务处处长甘露主持开班式。本次培训班邀请了省检察院有关部门和实务经验丰富的知名律师授课,重点围绕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民营企业风险控制与法商风险管理、民营企业股权激励、企业如何避免与有效应对诉讼四个专题进行授课和讨论,同时,还安排了法律沙龙交流活动,现场解答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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