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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31
2017-08-3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用法治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 ■苏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79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始终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食药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强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监管,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老百姓高度关注的,正是工作的着力点所在。食药监总局明确,14种案件要重点查办。从非法添加,到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到通过互联网售假,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焦点、痛点问题纷纷纳入了治理视野,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也回应了公众的迫切期待。
    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最近发生的海底捞后厨事件就是一记警钟。食品药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面对现实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释放重典治乱、有案必查的强烈信号。
    从以往经验看,案件查办是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是落实“最严厉的处罚”的重要措施。此次出台的意见,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破解立案、办案、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梗阻”,让案件查办这个“铁拳”更加精准有力、更加公开透明。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统一案件调查取证标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案件查办信息公开;强化案件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这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依法办案、提升效率,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案件的及时处理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以信息的公开增强震慑力和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信心,最终为捍卫“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不能只是写在纸上,而要落实到实践中去,体现在每一个环节和流程。用法治力量治理食品药品领域不良现象、坚决维护“舌尖安全”,关键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破法不责众等侥幸心理,才能切实构筑起食品药品安全的防火墙和防护网,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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