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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21
2017-08-2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被让路”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94
    近日由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不力,合肥市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通报披露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本应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生命线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却频频为开发项目“让路”。就全国而言,类似问题不独巢湖流域,值得警醒。
    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问题定性为“大量违法开发建设”,恰恰说明在当前的生态优先的大形势之下,环境保护的标准不断提高、力度持续加码、尺度越来越严,执行环境保护条例必须保持刚性约束,切忌心存侥幸。各级地方政府再也不能用“瑕不掩瑜”把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大事化小,再也不能把“还算不错”当成履行环保职责的标准,再也不能用“说得过去”来放纵破坏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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