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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21
2017-08-21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黑龙江放开民营诊所开设限制

作者: 【记者刘洁蒋承志20哈尔滨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01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专门向全省下发《关于明确诊所及门诊部审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彻底撤除了限制社会力量举办诊所及门诊部的所有“门槛”,实行市场调节。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政策放宽“尺度”之大,让人惊愕——社会力量举办的诊所及门诊部的设置,不再受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各有关部门不得以规划等为由不受理行政相对人的设置申请,取消服务范围、服务量等非技术标准的限制;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据了解,本次黑龙江省卫计委医政部门出台的旨在全面开放民营诊所、门诊部市场的这项改革措施,目的就是为进一步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管,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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