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7
2017-08-17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全国工商联打造商会调解特色品牌

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培训班举行

作者: ■陈建强本报记者尚启庄万润龙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03

    日前,由全国工商联和人社部联合举办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打造商会调解特色品牌培训班暨全国工商联第11届法律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出席并讲话,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旭在开班式上致辞。
    谢经荣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商会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强调要牢牢把握商会调解发展的大好机遇,打造商会调解特色品牌,要求商会调解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推进创新。
    徐旭在致辞中强调,浙江省工商联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始终把法律服务作为促进“两个健康”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一直以来,着力把握工商联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加强指导、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搭建平台、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工商联法律服务能力水平。自2010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商会调解工作试点以来,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乡情化解、专业调解、同业协商、诉调对接、调裁结合、多元融合的“六大模式”,商会调解工作亮点纷呈、纵深推进。浙江商会调解工作获得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作为样板工程在全国推广。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的联系合作,整合力量、形成合力,联合走访调研,联合出台文件,联合举办活动、联合开展维权,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监测试点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着力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委员和各省(市、区)工商联、商会、非公有制企业代表170余人参加会议。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冯怡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政策解读;全国模范法官、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副院长陈辽敏作《在线纠纷解决的现实与未来》讲座。浙江、上海、安徽等8个地方工商联、商会、企业代表进行了商会调解经验大会交流。期间,培训人员还实地观摩了宁海县商会服务中心、镇海区骆驼商会调解工作经验做法,考察宁波圣龙集团和东南物流集团。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委员专程赴浙江诸暨考察学习“枫桥经验”。
    浙江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赵小敏,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林建良和宁波市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