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6
2017-08-1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广告营销应有底线

作者: ■宏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18
    最近一些非洲小朋友举牌送祝福或打广告的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在这些视频中,小朋友们丰富的表情、生涩的汉语发音,令人忍俊不禁。尽管呈现出一定的创意,但广告背后所隐藏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忽略。
    从视频内容看,“举牌”已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广告行为,因此制作、播出必须遵照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出镜的小朋友应达到代言人的年龄标准,在拍摄前须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不能使用“最高”“最佳”等词语,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确保代言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等等。现实中,有些广告打着爱心公益的旗号却行商业之实,甚至还出现了不雅词汇;出镜的孩子,也只得到了一些零食或零钱。为了吸引眼球而违反法律法规,这样的广告,看似赢得了注意力,实则损害了自身的信誉。
    广告营销应有底线。如果把法律晾在一边、借公益之名生财,那么再好的创意,也难以实现多方共赢。不管是为出镜的孩子着想,还是着眼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广告创新都应多一些审慎,让作品经得起推敲。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