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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5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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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新农民”帮扶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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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安徽讯】近日,安徽省农委、省扶贫办出台意见,要求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政策激励扶持,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类“新农民”带着贫困户奔小康。 意见要求每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至少带动1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贫困地区的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至少吸纳5户以上贫困户入社或带地入股。为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安徽将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作为新型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资金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并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孙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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