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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5
2017-08-15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南昌:追责“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62
    监督不力,以致出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情况时,纪检干部将被追责。近日,《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履职不力问责办法(试行)》出台,将对扶贫领域履职不力的情形进行追责。
    办法规定,将对以下3类情形进行追责:一是监督不力。对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导致扶贫工作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二是执纪不严。该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发现了不及时查处、查处不力的;对重复申报、虚列项目套取扶贫资金,规避招投标承揽扶贫工程,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及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问责不实。对扶贫领域出现的失职失责行为该问责没有问责,问责不及时、不到位,问责结果偏轻偏软,造成不良影响的。
    办法明确问责对象是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承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以及经批准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其他人员。(胡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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