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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5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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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落实税收优惠降低企业成本 |
半年减免税款359.73亿元同比增28.4% |
作者:
【记者李运涛实习生韦静南宁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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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广西税务部门了解到,由于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广西税务系统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税款359.73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28.4%。 今年自治区出台“新28条”降成本措施,提出用好税收政策杠杆降低企业成本,包括落实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和支持住房租赁等税收优惠政策,并深化营改增工作等。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自治区税务部门通过“降税负促发展”专项行动等,有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第三产业减免税额279.46亿元,占全部减免税总额的77.6%。据统计,广西服务业上半年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2%,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和优化消费提质升级。 同时,营改增减税效应持续显现。今年上半年,广西住房类税收减免额68.79亿元,同比增长76.4%;地税系统纳入营改增的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共入库增值税158.45亿元,比2016年同期营业税减少30.89亿元。 今年上半年,广西落实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减免税款93.73亿元,同比增长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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