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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5
2017-08-15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湖北自贸区诞生首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获批仅用10天可申请税收3%以上部分返还

作者: 【记者吴浩通讯员周英武汉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04
    近日,湖北省自贸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湖北自贸区首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湖北骆驼融资租赁公司(简称骆驼租赁)本月初在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诞生。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相关设备、物件后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在我国,租赁公司分为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外资租赁公司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美元),而内资租赁公司只有获批商务部和税务总局的试点资质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试点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7亿元。“湖北自贸区成立后,国家相关部委将自贸区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下放到湖北省。”湖北省商务厅内贸处调研员彭国坚表示,7月底,骆驼租赁提出试点申请,经湖北省商务厅和省国税局联合会商,仅用10天,就批复该企业成为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而过去,至少需要一年才能成为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对此,业内人士解读,骆驼租赁的成功“试点”,将带动更多融资租赁公司涌向湖北自贸区。
    骆驼租赁成立于2015年5月,位于襄阳自贸片区,注册资本2亿元。此次获批试点,宣告湖北自贸区首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诞生。
    彭国坚解释,内资试点企业可以申请税收3%以上的部分返还。例如,租赁公司通过直租方式获得了100万元净收入,缴纳17%的所得税后,可以申请返税14%,即14万元;如果通过回租方式获得100万元净收入,按6%缴纳所得税后,可以申请3%的税收返还,即3万元。
    目前,全国有近8000家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外资公司占一半,内资试点企业不到300家;湖北现有融资租赁公司仅50家,其中之前商务部批复的内资试点企业7家。但这7家企业均不在自贸区内。
    湖北省商务厅相关人士表示,融资租赁已被列为湖北自贸区总体方案大力发展的项目,年内将动员所有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或将总部搬迁至三大自贸片区,或在自贸片区成立分支机构,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早日获批试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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