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8-15 第02版:二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煤电产能1.5亿千瓦将停建缓建 |
|
|
|
|
|
|
【本报北京讯】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4日公布的消息称,“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意见指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不符合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还将全面排查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情况。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