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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5
2017-08-15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巡查组反馈第四批巡查情况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34
    【据新华社北京14日电】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巡查组日前向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第四批巡查情况,通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苏洁介绍,今年6月至7月,国务院安委会派出8个巡查组先后进驻内蒙古、上海、湖北、甘肃、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
    内蒙古自治区2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明文规定安全生产职责。
    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工作力度不够;未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进展迟缓。
    甘肃省建筑施工、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海南省个别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西藏自治区基层执法力量普遍薄弱,74个县区均未设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多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时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青海省县级安全监管机构仍有缺口,全省有4个州、20个重点县市区尚未单设安全监管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数地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推进缓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叶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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