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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4
2017-08-14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黑龙江省工商联:提档升级法律维权模式

作者: ■刘志刚本报记者刘洁蒋承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671

    黑龙江省工商联积极发挥党委和政府的经济助手作用,在黑龙江省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通过赴外省市调研取经、深入市地基层及企业内部摸情况,确立了建立多方合作平台,并通过丰富维权手段、拓宽维权渠道、推进民商事纠纷仲裁、组织培训和讲座、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创新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措施的法律维权模式,完成了工商联法律维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的构建工作。
    如今,黑龙江省已经形成省工商联主席亲自挂帅、主管副主席整体负责、法律维权处具体实施的组织格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商联、律师事务所、专家学者以及商会互动的维权平台;咨询、受理、联络、处理、备案的工作流程;培训、调研、考察的配套机制等完备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新模式。
    多方联动
    2009年3月9日,黑龙江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成立,鉴于工商联的工作职能以沟通、协调为主,法律维权工作着力点主要落在与政府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等主体的双边合作上。
    黑龙江省工商联先后与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纪检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和哈尔滨仲裁委等11家单位分别建立了双边合作机制,联合开展相关工作。同时,通过与黑龙江省高院共同走访了商会和会员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会员企业就法制环境和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合下发《关于共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促进黑龙江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导基层工商联与本级人民法院的协作;
    黑龙江省工商联还与省政府法制办组成调研组到各地调研并共同举办“进一步改善全省执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发展”“涉企收费情况”等多次座谈会;共同承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省级定点企业专项活动”,评选出110家首批省级维权定点企业代表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代表。
    同时,黑龙江省工商联还与省检察院举办“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座谈会。联合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系制度》两个重要文件。省检察院选择49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省检察院与黑龙江省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联系点。还有省检察院赠送企业法律服务用书活动:在工作联系制度框架内,向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家赠送“企业法律服务手册”。
    根据统计,黑龙江省工商联2000年至2016年接受投诉及处置的维权案件8858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36780.72万元。
    搭建平台
    2017年,黑龙江省工商联对法律维权工作提出了“提档升级”的工作目标,从年初开始,法律维权处会请各相关部门,对维权机制进一步提档和升级,合力搭建黑龙江省民营企业的法律维权平台,构建起了以“一委两室”和两个品牌活动为核心的维权体系。
    今年3月,经过一年多的筹备,黑龙江省工商联牵头,会请省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8家单位共同组建了黑龙江省工商联“民营经济法律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主要通过与省委环境办、省政府投诉中心建立长效联动工作机制、设立法律专家库、公布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和网站、值班律师工商联现场接待等方式,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政策和法规宣传、投诉受理、沟通协调等全方位维权服务。
    之后,经与黑龙江省委环境办和省政府投诉中心会商,黑龙江省工商联作为其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外设端口,民营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专家委员会提出诉求。同时,专家委员会将致力于研究该省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及民营企业权益的共性问题、规律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借助专家合力,从法律和政策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由于专家委员会的组建不能全部满足广大民营企业的维权需求,专家、律师的咨询以及两办的投诉也不能完全涵盖民营企业家解决问题的方式。因此,在原来合作基础上,在省检察院及省司法厅支持下,设立了省检察院“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和省工商联“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方案。
    根据规划,“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直接挂牌在黑龙江省工商联办公大楼内,由省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牵头,并派驻2名专职检察官处理日常事务。在省工商联配合下,深入企业和商会走访、调研,收集和协调民营企业的涉法涉诉案件。
    同时,黑龙江省联与省检察院将继续按照双方于2012年共同下发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系制度》,约定双方共同为企业规范管理制度、预防违法犯罪、防范法律风险等提供服务。检察机关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建议并抄送同级工商联。工商联接到检察建议,应对企业普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漏洞及时归类分析,组织会员企业研究应对措施。
    另外,黑龙江省工商联还设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把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人民调解室”也挂牌在黑龙江省工商联办公楼内,“专家委员会”中的专家学者、专家库中的值班律师、会员企业或商会中的专家、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的工作人员等将随时为民营企业间的民商事纠纷提供免费调解服务。
    在之前合作基础上,黑龙江省联与省高院提出继续执行双方于2011年所共同下发的《关于共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促进黑龙江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并提出双方共同建立健全诉讼与专业调解对接专项机制、鼓励支持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庭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协助工商联民商事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等合作方式,切实加强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依法、妥善地处理全省民营企业各类民商事纠纷。
    贴身服务
    在确立各类机制基础上,黑龙江省工商联还通过开展“全省民营经济法律维权活动周”以及“法律维权面对面”等专项行动,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有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的维权品牌活动。
    根据规划,在“一委两室”机制支持下,黑龙江省工商联牵头每年举办一次“全省经济法律维权活动周”,采取法律知识培训、典型案例分析、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走访企业、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集中对民营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对合理的诉求个案进行现场维权。
    同时,省联还每月进行一次“法律维权面对面”走访,采取联合巡视的方式主动深入企业、商会组织,通过约谈、查阅相关资料、走访涉案部门等方式了解企业及商会组织的法律风险隐患,以及企业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或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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