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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4
2017-08-1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督企转向督政坐实环保约谈

作者: ■吴学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75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问题,地方整改不来真的,肯定过不了环保部这一关。继今年7月10日,环保部约谈河北衡水、山东淄博,河南荥阳以及山西长治高新区后,日前,又有四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坐在了环保部的被约谈席上。与前四地被约谈原因一样,天津市东丽区,河北省邯郸市、保定清苑区、河南省新乡牧野区大气督查问题整改不力,问题销号率在“2+26”城市中整体偏低。此外,邯郸、东丽还有企业拒绝接受执法检查且性质恶劣。
    众所周知,现如今约谈政府一把手,通过对政府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能够起到防患于未然之效。环境保护部早在2014年发布《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对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环保约谈的定义、需要约谈的情形、约谈的对象、约谈的内容、约谈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范。这是环境保护部在总结近年来多地环保约谈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的又一项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有效措施。现在,环保部门之所以能对污染频频亮剑,之所以敢对污染主体约谈“说不”,是因为新环保法在背后撑腰。公众渴望看到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亮出“牙齿”,让环保执法真正硬起来。
    应该说,环保部门就环境治理不力约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是我国环保执法的一项工作机制创新。一方面,约谈制是一项让约谈对象“既丢票子又丢面子”的制度创新,因为在约谈中,这些地方政府在检讨之余,还要在各大新闻媒体的镜头中“亮相”。在此种情景下,想必其内心一定感触颇多;另一方面,环保部对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时时提醒,随时敲打,政府一把手在约谈过程中不断查找自身问题,并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将出现的问题解决,将比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后再查处责任人更有意义。
    自2014年下半年始,环保部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先后约谈了20多个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环保约谈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从“督企”向“督政”的转变。毫无疑问,这个环保思路是对头的,它显然是切住了问题的症结、把准了顽疾的病脉、抓牢了解缓的“牛鼻子”。一方面,环保约谈打的是有准备之仗,环保部门事先对接受约谈的地方的环境管理多是摸清问题、找准原因、开好药方。指出问题有的放矢,剖析原因一针见血,分析根源要直击要害,无疑让被约谈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脸红、出汗、坐不住,真正有所触动;另一方面,面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地方政府不能将环保约谈仅仅当成提醒教育,不能认为环境保护最好是他人承担义务、与自己无关,对仍然没有进行有效整改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用实质性的震慑力确保约谈取得实效。
    “约谈不空谈,环保才不难。”要想让环保约谈成为一记响亮的警钟,只有警钟长鸣,地方政府治理区域环境问题才更有价值,才能真正建立环境保护高于一切的意识和行动自觉,达到环保促制度,制度促环保。一方面,地方政府不能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将环保所指向的长远利益与自身眼前利益割裂开来,将环境保护部门看成软弱可欺。约谈只是第一步,要使其不沦为空谈,就需要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改革优化各种法规,细化相关程序,形成最严格的制度;另一方面,要让环保执法有章可循,成为硬彬彬的制度措施。如在约谈后,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形成约谈“后监督”,对那些无动于衷或者限期整改不力的企业和地方,施以最严厉的处罚并公之于众。环保约谈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教育警示,只有环保部真正“敢于碰硬”,环保约谈才能成为治污猛药,才能真正解决地方政府在环保方面的“不作为”。让蓝天白云永驻天空,这不应成为公众长久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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