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8-11 第04版:四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津冀沿海航区将实现通航资源共享 |
|
|
|
|
|
|
【本报北京讯】我国将加快完善津冀沿海水域海事一体化监管机制,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到2020年实现共享共用。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的意见》,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 意见指出,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将坚持目标导向,统筹规划渤海中西部水域海上航路、锚地,破解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紧张的难题,推进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共享共用。深入推进海事系统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津冀沿海航区海事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到2020年,津冀沿海水域航路、港外锚地布局基本合理,规模和数量将基本满足津冀港口和航运发展的需要,区域通航资源实现共享共用。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