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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1
2017-08-1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共享经济亟需正本清源

作者: ■杜学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984
编者按:
    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共享经济正逐步渗透到经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从“共享出行”到“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再到“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被共享经济冠名的行业越来越多。
    对于“共享”的概念,不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普通老百姓,对它的理解也是各有不同。不论将“共享经济”理解为“租赁经济”,还是将“共享产业”理解为“公益事业”,都无法阻挡这一热潮带来的一拨儿又一拨儿的共享新概念。
    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共享经济衍生出的名词,无论是如何的新颖和奇葩,在经济发展的大浪淘沙之下,相信也会逐步细化为更加具有实际效用的经济形式,比如共享停车;抑或也会有变废为宝,真正实现公益价值的校园“共享厨房”。
    任何经济形式的存在,都有其自身发展的市场规律。共享经济大热,在为老百姓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附加社会问题,也值得我们每个人关注。相关的每个政策制定部门、企业自身管理等,若能够对相关问题及时跟进,想必这样的经济业态会早日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利于企业发展,利于百姓民生,双赢的事,相信谁都不会抗拒。
    前段时间,笔者偶然注意到一位兄长在朋友圈里晒出了一幅其在街头用手机随机拍摄的照片。照片中是一块告知牌,大致内容是中心城区某条街区的一个区域被单独划出供停放某一共享单车企业投放的单车。这张不经意间拍摄的照片发人深省。最近一两年,共享经济从方兴未艾一跃而成如火如荼之势,全面进入井喷式发展阶段。首先,从创新创业的角度看,共享经济繁荣了市场,创造了不少新的经济增长点,总括而言是正面积极的。共享经济虽然也面临一些质疑和批评,但大都是基于新生事物必然呈现出的阶段性问题而提出的。以下,笔者想透过一些更为根本的角度来审视一下这一新的经济形态。
    第一是变共享为专享、独占。在一线城市最核心区域寸土寸金的街区专门辟出一个区域,只是为了用户停放某一家特定共享单车企业的单车。如此作法是否妥当是值得商榷的。首先,这一类街区本就是面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道路资源稀缺的区域,除了共享单车的停放需求之外,更多的是市民的步行需求和自有自行车的通行、停放需求。其次,想必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会做到公平公正,即为所有主要共享单车企业划出相应区域以满足单车停放需求。但如此一来,本已十分紧张的道路资源岂不变得更为捉襟见肘?再次,专用专享的权利是谁赋予的?考虑到不论未来共享单车如何普及,不使用共享单车的市民无疑仍会在整体中占到大多数,这种“共享”实际上是基于剥夺其他公共道路资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才得以实现的,其实质是专享,甚至近乎“独占”。
    第二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己。不少共享经济企业的投资方、运营方在接受采访时往往表示其并不急于盈利,主要是为了获取大数据,可谓一语道破天机。实际上,他们非常知晓提供共享服务本身的盈利性有限,所能获取的利润远不如开发通过提供这些服务获取的海量数据。就常理而言,除了慈善行为及基于亲情和友情而实施的无偿行为,我们的付出与回报应成一定比例。用户花费一定的金钱来享受投资方及运营方提供的共享服务,那么这一合同关系已经得以成立和履行。而在后续的投资方运营方利用顾客的共享服务使用数据进行新的开发并获取利润的过程中,虽然这很显然构成了数据开发的合同关系,形成、提供原始数据的顾客却毫无回报,甚至都没有拒绝对方利用自己形成、提供的数据牟利的权利都没有,这样的现状确实是难言合理。
    第三是伪“共享”。随着共享经济的巨大潜力被逐渐发现,不少资本也打着“共享经济”的幌子浑水摸鱼。比如近期刚一推出就被紧急叫停的共享睡眠舱就是其中典型。所谓的共享睡眠仓就是日本等国早已存在了数十年的胶囊旅馆。除了是否有人专门负责办理客人入住及退房手续之外,究其本质,这种住宿服务与目前的任何酒店服务皆无二致。如果按照共享睡眠舱服务的产品命名逻辑,地铁可以被称为共享列车,公交车也可以被称为共享大巴,连单车修理铺里谁有需要都可无偿使用的打气筒也可以被称为“共享式单车轮胎充气系统”。这种“借壳上市”,假借热门概念渔利的做法,不但混淆了视听,更会损害共享经济的名声。
    经济的发展需要共享经济的良性刺激,共享经济的存在本身是具有合理性的。因此,诸如单车过量投放、乱停放等新生事物在发展阶段必然存在的矛盾、冲突都可以用“先包容,后解决”的态度对待之。但对于上述问题,就不能等闲视之了,而要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如在公共交通服务分布密度达到一定要求的一、二线城市中心城区,原则上禁止共享单车及其他共享车辆的投放和使用等,加强合理规划,避免共享经济侵害到其他人群和业态的合法权益;又如尽快规范和监督,严密监控共享服务企业对客户使用数据的开发、利用;再如应尽快出台共享经济的官方定义及基于专门法律法规的准入门槛,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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