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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1
2017-08-1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黑龙江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码制”

作者: ■本报记者刘洁蒋承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50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于8月28日开始实施。黑龙江省发改委称,这是该省首个规范和引导企业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也是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指导性文件,在转变审批部门投资管理职能、巩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方面意义重大。
    据介绍,《办法》强化了投资项目在线办理的要求。该政策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全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同时,《办法》最大限度简化企业备案手续。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企业可以在项目开工前任何阶段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承诺书,填写完成并做出承诺后,就不需要再履行项目备案手续,直接视为已完成备案,企业不仅不需要与备案机关接触,也不需要跑腿,真正实现了“备案零等待”、“一次也不用跑”。企业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此次《办法》最大亮点是规定实行投资项目“一码制”。据介绍,项目通过在线平台申报时,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各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唯一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条件。
    据了解,此次《办法》最大程度体现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
    同时,《办法》对企业投资项目评估委托、评估时限、评估要求都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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