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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1
2017-08-11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作者: 【记者江丛干实习生郝林南昌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00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明确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力争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意见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老年人专业医养护理服务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意见明确,各地要根据需求导向和财政承受能力,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储备、论证和推介工作,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可及性;鼓励各地在确保供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购买服务将政府供养的特困人员移交给社会力量托养。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微型社区养老院、参与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举办或运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护理型养老机构,支持现有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临终关怀机构;将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意见要求各地要运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养老投资项目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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