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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09
2017-08-09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小区停车费不能全靠市场调节

作者: ■谭敏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89

    《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网上立法听证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小区停车场是否应该恢复政府指导价成为热议的内容。广东省消委会调查发现,约九成受访者反映实施市场定价后所在小区停车费大幅上涨,受访者最赞成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设定上限”。
    小区停车收费之所以取消政府指导价,是因为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底发布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初衷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来建设、经营停车场,可是,事实上效果并不好,不仅停车难问题依然存在,价格也越来越高。广东省消委会的调查显示,九成受访者认为市场定价后小区停车费大涨。
    为什么“市场的手”没能起到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究其原因,还在于小区停车场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在停车这个问题上,市民们基本上不可能货比三家,随意选择,而是买了哪个小区的房子,就决定了在哪里停车。从这个角度看,小区停车场经营是带有天然垄断性质的。哪怕价格高,小区业主也只能停在这里。而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大,小区车位一位难求,价格自然是水涨船高,小区因停车而引发的纠纷也不时见诸报端。
    因此,小区停车收费完全靠市场调节不靠谱,根据不同的地段实施政府指导价并设定上限,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区居民正当的停车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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