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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09
2017-08-09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给“护理假”不如给护理补贴

作者: ■向善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71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已经有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了类似政策,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在10到20天不等,这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
    子女“护理假”真能助力“常回家看看”?至少有三大绕不过的现实难题。
    子女“护理假”有用吗?写入法律就有用?想得太简单了。比如对于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个1981年出台的规定“名存实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如果说探亲假可以“名存实亡”,延长的产假可以“名存实亡”,凭啥子女“护理假”不可以“名存实亡”?
    政府能给个人钱吗?遇到民众护理亲人等现实难题,给假期好像成了政府部门的首选。现实给出了尴尬的答案,政府可以走出死胡同,换思路不?国家成了第二大经济实体,农村老百姓也有了老年补贴,扶贫脱贫也有补助,增设子女护理父母补贴,让子女用这笔钱请人到医院护理父母岂不更好?
    给子女“护理假”,最大的困难不在行政事业单位,而是在企业。企业要承担巨大的压力,比如可能打乱正常生产,需要找人顶岗等。企业承担诸多费用,企业承担一人或数人,承担一年费用,或许都可以咬牙挺过去。若年年如此,不能总要企业承担全部费用吧?
    没有真金白银,仅仅只给假期的子女“护理假”太单薄了,撑不起“常回家看看”,有几个员工敢休呢?完全可能沦落到像探亲假等“名存实亡”的境地,如果是这样,这样的假期只是中看不中用,还能有多大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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