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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7-28
2017-07-28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作者: ■李富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68

    中资企业“买世界”的飞扬意气,最近遇到了国外国内的双重寒流。
    7月17日,包括穆迪标普等国际评级机构发布报告,将万达商业评级列入负面观察名单,评级为“BBB-”,原因是万达没有及时支付其在美国收购项目的资金,致使交易失败,且万达由此“造成的损失将抵消债务减少带来的好处,或影响上市计划”。
    据财新报道,万达收购六项境外项目未遂,是因为被国内银行暂停发放贷款。资金外出管道由此被切断。报道还指出,除了万达,许多海外并购企业都遇到了红灯。银监会于6月中旬要求各家银行排查的企业,除了万达外,还有海航、复星、浙江罗森等数家企业的授信及风险分析。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都是近年来海外投资比较凶猛、在银行业敞口较大。
    18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尹鹏程表示,将继续关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政府官员公开表示关注和防范企业海外投资“非理性”倾向,此前也有表现。比如今年3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发布会上表示,对外投资其中不乏一部分过热的情绪,以及与我国对外投资的产业政策要求不符合,比如投资一些体育、娱乐等,对中国也没有太大的好处,同时在外面还引起了一些抱怨,等等。
    可以看出,国家的严管政策,已经让万达等企业措手不及。万达最近令人意外地大规模“卖自己”,跟这个原因恐怕不会没有关联。这就难免引发人们审视政府调控手段是否恰如其分,在轻重缓急的度量方面是否适宜得当。
    首先,政府不支持哪些外投领域,与企业投资这些领域是否理性、是否符合企业自己的诉求,则是两码事。企业作为营利主体,是最关心其投资盈亏的当事方。具体到当下,企业对外投资有着对冲人民币持续贬值和收益率下滑的考量,没有哪个企业不追求理性;政府对其“理性”与否的判断,只能作为忠告,而不是定性,更不能以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外投项目的许可与否。企业外投理性与否,最恰当的担保工具是项目本身的盈亏。
    其次,产业政策一定要清晰。从本次国家发改委发言人的表态可以看出,国家反对将国内资金投向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这个政策是从何时开始实行的?为什么有的企业已经买了或正在买的时候,才有这个声音?既然要采取这个政策取向,则一定要事先让企业提前明了,从而能早早规避,避免因中途改令而陷入被动。应将政策上升为明确的规章制度。
    国家发改委发言人还指出,国家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按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的对外投资项目,尤其支持企业投资和经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这个表态很重要。既然支持“以市场为导向、按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的”对外投资,那么,在不支持的领域,也需要在相关的金融、财政政策和行政审批方面,严格遵循权力边界施政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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