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7-28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严控上市公司随意停复牌 |
|
作者:
■肖玉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907 |
|
|
|
|
|
|
中国A股市场的随意停牌现象是前些年MSCI拒纳的一个要因。今年6月,MSCI虽然将A股部分股票纳入,但从市场情况来看,随意停复牌现象依然不减。观察认为,停复牌制度虽然在股灾后有所增强,但市场现实性显示,如果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增加市场透明度,就不能放任这种情况的继续,更不能漠视。 据2017年7月24日《证券时报》统计显示:沪深两市3000余家上市公司中处于停牌状态的约为270家。其中,近50只个股停牌超过90天。“闭关”时间最长的*ST新亿,连续停牌已超过390个交易日。 如果从近期市场变化来看,我们看到股票市场品种分化严重,而一些大幅度下挫“闪崩”的股票,会突然宣布停牌。停牌的原因无外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刊登重要公告”或“重要事项未公告”等,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2015年下半年,中国A股出现重挫,股票连跌使得相关多数上市公司采取紧急停牌来回避,如果说当时市场环境是一种被动选择,那么实际上发生在正常交易周期内的公司则可能具有任性与人为的滥用停牌制度,进行利益包装、伤害投资者选择权的可能。 笔者研究中国资本市场发现,一些公司将停牌运用的极致,行情好的时候,短暂停牌,放出重大重组,然后市场推高后配合减持;行情差的时候,则选择长期停牌,周而复始,停牌的天数往往具有较大的任性。再后来,多家公司仿效,使得公平交易与市场效率、市场透明度受到较大挑战。 通过事实观察发现,忽悠式重组往往出现在随意停复牌名单之列。比如某家今年初拟进行重大重组的一家电子类停牌公司,90天过后,再延长一个月,复牌时称无法重组,闪崩出现,投资者选择权伤害的情况体现明显;当然在汽车制造、房地产、网络媒体等所出现的多家行业公司依然运用着此种手法,投资者交易选择权被封闭。 对于长期停牌并多次停牌的公司,国际机构并不认可。比如今年6月,A股第四度“闯关”MSCI并如愿“过关”。但在最终的缩小版方案中,格力电器、万科A等赫赫有名的中国“白马股”却因曾长期停牌而无缘标的名单。 在香港证券市场上,我们看到停牌公司往往是摘牌或重大违规类,而一些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停牌时间也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信息透明度,这为市场投资者公平选择权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随意停牌往往挑战的是资本市场的透明度与交易效率。透明度是资本市场的灵魂,资本市场能不能公平,能不能存在下去,首先在于信息透明,有了透明度,市场才会有公平。从目前A股投资者结构变化来看,机构投资者增加明显,而作为机构特别是长期机构投资者,更加关注市场的透明性,因为其直接决定着公平交易与效率。 从相关制度变化来看,2016年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以规范任意停牌。我们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来看,备忘录规定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募集资金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预计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是否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对于长期停牌的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核实公司前期筹划事项进展,并发表专业意见。 同时,对于违反备忘录的规定,滥用停牌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的,备忘录明确交易所可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并对公司股票实施复牌处理。对于上市公司滥用停牌权利、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违反相关公开承诺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及时提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查。如果依此对照,实际上我们很少能够查阅到部分多次随意停牌或重大资产重组长期停牌公司中,相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同时也很少发现有相关处罚情况。 虽然政策规则均对上市公司停复牌的时间与中介机构有所要求,却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以及实时监管举措的补充。这可能是造成目前市场仍然存在任性与随意停牌现象依然的重要因素。 总体来看,对于目前A股市场随意停牌,停牌程序不规范、停牌时间过长,以及停牌期间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现象需要监管层加大规范力度,细化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严控上市公司停复牌权力滥用。同时,相关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也须在相关事项中承担义务与责任,以确保相关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市场效率与公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