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7-21 第02版:二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尔梅: |
加强政商关系法治建设 |
|
|
|
|
|
|
政商关系法治建设要从政府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此,建议: 一、强化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政府权力要有法律授予和规制,公民权利要有法律保护和救济。建议在涉及政府索取,企业付出这样的重大财产权问题上,原则应当由国家法律规定,限制地方立法权,红头文件应当逐渐退出。 二、严格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将政府不作为问题归结于政商界限不清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完全。行政执法不作为与乱作为同样还是权力任性的表现,自由裁量权过大是主要问题。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立法控制,甚至应当上升为宪法原则;改变立法抽象、原则的老问题。 三、司法要提供平等保护。要坚持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对经济主体差别对待的问题。 四、构建反腐败法律体系。将十八大以来反腐败丰富成果认真梳理、总结,上升为法律,使反腐制度化、法制化。理顺权力与资本的关系,理清模糊地带,对合理交往、非正当往来、勾结犯罪等不同情形划清界限。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