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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7-17
2017-07-17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西将通航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81
    【本报南昌讯】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将通航公共服务纳入全省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并筹集设立购买通航公共服务资金。
    通航公共服务范围包括两类:一是服务于社会事业的公益性飞行作业项目,如公用交通、公安巡视、医疗救护、防灾减灾救灾等;二是服务于政府应急救援、处突任务、重大公务活动以及通用机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公益性项目。
    据了解,江西各设区市政府将筹集设立购买通航公共服务的资金,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每年不低于800万元,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景德镇市每年不低于500万元,新余市、萍乡市、鹰潭市每年不低于300万元。
    此外,江西还将鼓励、支持通航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整合公共通航服务市场,鼓励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国土资源、应急、交通运输、农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加大力度购买通航服务,营造良好的通航应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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