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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7-14
2017-07-14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广东服务民营经济走上法治化轨道

强调对损害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行为绝不姑息

作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通讯员粤商宣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377

    企业老板遇到政府官员时,说得最多的话题不再是反映困难,而是咨询有关法规事项;企业碰到矛盾纠纷时,第一反应不再是想方设法私了,而是主动走法律解决途径;政府有关部门跟企业打交道时,不再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而是自觉按照有关法规约束自己……
    近年来,这种变化在广东已越来越普遍。
    谈及这个可喜的变化,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郭汉毅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力度,着力在制定、宣传、运用、完善法规上下功夫,把“法治广东”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深受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欢迎。
“法治广东”建设深受民企欢迎
    有法可依、依章办事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广东顺应民营经济的现实需求,在全国率先推出多个有影响力的政策,仅去年以来就有三项一出台就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分别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和《进一步加强调裁诉衔接多元化解劳资纠纷的意见》。
    “这些政策的出台,既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也为各级政府部门服务民营经济提供很好遵循。”采访中,不少民营企业家这样表示。
    广东不仅在顶层设计上加大力度,而且在法律宣传上也大胆创新,特别是注重发挥商会协会的主阵地作用。比如,两年前开始的一项名为“以法兴企”的文化沙龙活动,颇受民营企业青睐。这项活动是全国首创,由省法学会牵头发起,省工商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等单位联合主办。活动至今已办10期,每期选择一个地级市或商协会,内容包括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政企互动三项,对帮助企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起到很好促进作用。作为直接服务民营企业的省工商联,更是把宣传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建机制、搭平台、强品牌、促实效上摸索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经验。2016年6月,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再好的法规和政策,如果得不到有效落实,就等于一张废纸。”郭汉毅告诉记者,广东对损害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行为绝不姑息,一旦发现,就要查个水落石出,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去年底,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工作四类,内容涉及严惩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犯罪,净化市场环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维护正当竞争;破产重组让危困企业“重生”等多个领域。据司法统计显示,2016年,广东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0.36万件,比上年增长22.74%;审结案件149.31万件,同比上升22.28%,其中有相当数量涉及非公有制主体。
    “我们省工商联系统把依法服务民营企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取得明显成效。”据郭汉毅介绍,2016年,全省各级投诉受理机构共接到各类投诉、咨询、求助等共计409宗(次),其中正式受理投诉57宗,办结57宗,为受理范围以外的咨询、求助提供协助、调解等352宗/次,基本上做到“只要民营企业有诉求,工商联这个‘娘家’就会想尽千方百计帮助解决”。
    纠纷调解阵地“前移”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有逐年上升趋势,广东不少地市工商联、商会协会把纠纷调解阵地“前移”。比如,在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与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合作,参与广交会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安全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调解工作。投诉接待站共受理知识产权投诉案件476宗,被投诉企业595家,最终认定涉嫌侵权企业314家,共受理贸易纠纷投诉26宗。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17宗(其中3宗当场履行完毕),7宗投诉双方同意自行协商解决,1宗双方同意另行仲裁,1宗双方同意另行诉讼。
    郭汉毅告诉记者,现场调解仲裁,对防范和解决广交会贸易纠纷工作,提升广东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调解员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纠纷调处能力,扩大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社会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如此,广东省工商联还在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开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工商联合作建立工商联参与立法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这对工商联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每接到一项评估任务,省工商联党组都高度重视,主席和党组书记都亲自担任评估组组长,并组成调研组,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发放调查问卷,深入多个商会、协会以及多地有关职能部门,广泛开展座谈会,既现场解答大家在理解法规方面遇到的困惑,又准确掌握法规在落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还及时搜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为高质量开展好立法后评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据悉,近三年来,先后对《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三项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评估意见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开展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
    随着环境的变化,已有的法规有必要经过修改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为此,广东着重做了两项工作。一方面,修订现有法规,仅2016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18件法规,审议法规、决定草案20余件;另一方面,按照有关要求,对上级赋予的搜集修订意见工作高度重视,周密筹划,尽可能把广东的实际情况搜集全,反映好。去年,光广东省工商联就牵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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