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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7-10
2017-07-10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大连市工商联:多方联动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46
    【本报大连讯】日前,辽宁省大连市工商联、大连市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座谈会。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喆,大连市工商联主席刘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大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周勤,市工商联副主席刘琳,市检察院副巡视员刘淑香以及双方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大连市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魏世铎主持。
    刘刚就大连市工商联与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首先是要深刻认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大连市工商联和市检察院要形成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找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把企业的正当司法需求和平等司法保护结合起来,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其次是要从体制机制上入手,推动合作的常态化。大连市工商联和市检察院要建立经常性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信息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开展联合走访调研活动,建立检察机关和企业沟通制度等。
    再次是充分建设好、利用好“检务联络站”这个平台。工商联要帮助检察机关和民营企业实现双向对接,使之真正成为检察机关加强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预防职务犯罪、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的平台。
    同时,还要全面推进司法领域合作向基层和商会组织延伸。要充分发挥各区市县、先导区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系统的力量,在部分区市县进行试点尝试,全面推进双方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向基层覆盖,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优势,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成更广更深层面的合作。
    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喆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深刻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中央、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治担当。同时,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准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需求,找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增强服务效能,切实注重平等保护,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另外,要创新工作机制,助力企业发展,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发挥好检务联络站平台作用,帮助企业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会上,举行了“大连市检察院工商联检务联络站”授匾仪式。大连市检察院还向民营企业家们通报了大连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泰德煤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洪国,大连西姆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塾君等12位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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