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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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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实体经济”需要重新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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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广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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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行业应积极践行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投资原则,引导、倡导和推动企业与经济社会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因此,也有一个重新认识什么是“实体经济”的问题。基于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和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我们提出“新实体经济”这一概念。 什么是“新实体经济”?简言之就是有效满足客户真实需求、科技含量高、容纳现代人才就业、生态环保可持续的新型经济形态。“新实体经济”不是对实体经济从结构层面的重新定义,而是指传统实体经济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改革发展方向,所以两者并不对立,是一种递进关系。 我们一直在说“振兴实体经济”,只有能够转型、升级的传统实体经济才存在振兴的意义,老旧而无进步潜力的实体经济并不值得去振兴;其次,我们应厘清并扩展实体经济的范畴。过去一提到实体经济,就想到工厂冒烟或者中国制造。但事实上有更广阔的角度看待实体,比如说现代农业,怎么样让农产品跟农业的工业化加工、现代化流通以及客户定制化的服务结合起来,从这个角度来说现代农业是新实体经济;也都应该划入“新实体经济”的范畴,而不是用实体这个老概念,把这些新产业对立起来。 投资是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与发展新实体经济直接相关的三个投资问题是:一是如何调动更多社会投资特别是民营部门投资,二是如何解决投资的退出,加强产权保护,完善法制。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有利于稳定投资预期,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三是如何激励创新企业和创业者,因为促进双创必须给予创业者高度激励。 国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等政策,但面对社会领域需求倒逼扩大有效供给的新形势,还有必要继续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质量水平,对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应当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政府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注重调动社会力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各类投资进入社会领域,进入新实体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发展新实体经济,必须有强大的金融和资本市场支持,这本身也是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的重要方向。金融和资本市场需要给予科技创新企业更多的支持,包括提供风险投资、信用融资、较高估值的退出机制。过去对于互联网、生命科学、人工智能、新能源如此,未来对认知科技更是积极支持。美国的创新企业带给我们什么启发?资本追逐创新的团队,在硅谷成功的背后,是因为有华尔街。中国如果不能建立这样的金融机制,就很难推动科研、创新和改革。只有市场给新产品以极高的溢价,专家才会注重技术研发的产业化;只有技术产业化后有高额的股权回报,研究人员才不会只停留在做交流、拿奖金和评职称上;只有资本市场真正向创新型公司打开大门,各类投资机构才会关注科技领域的项目,各类融资机构才会给予科技人员更多支持,创业者才能有颠覆未来的环境;也只有投资者给予新兴技术类企业高估值,上市公司才会加大科研投入,而不是简单复制落后产能,才会带动产业创新,落后产能的出清也才能真正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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