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6-29
2017-06-29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苏州市江西商会:

首创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44
    【本报苏州讯】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激发商会活力,苏州市江西商会日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率先试行了《苏州市江西商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江西商会的新闻发布行为,一是为适应社会发展、社会治理新形势的需要;二是为推动商会会务公开,树立商会开明、开放、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的需要;三是为提高商会会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商会与政府、社会公众及会员群体沟通,尊重和实现广大会员的知情权的需要;四是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对外宣传,进一步扩大商会对外影响的需要;五是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澄清事实,消除误解,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新闻发言人制度结合了江西商会发展的实际,内容包括新闻发言人的设立、职责,新闻发布的方式、内容、组织与实施、纪律及要求等方面,特别强调了新闻发布工作的时效性、新闻性、真实性、权威性、策略性、开放性原则。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常态机制,为公众所熟悉,而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尚未走入公众视野。江西商会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一举措,遵循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指导方针,为推进苏州市域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开创了先河,它将有利于传递社会组织正能量,有利于社会组织制度的健全规范,更有利于社会组织作用的积极发挥。(周健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