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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6-28
2017-06-28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莫让“方便最后一公里”变成“拥堵最后一百米”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98
    中国首个“公共电子围栏”将于近期在北京试点运行。该围栏可兼容不同企业共享单车的停放,并对这些停放车辆进行数据采集、监测等。此举有助于政府了解各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投入及投放情况等,从而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管控。
    在区域市场存量过剩,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市民综合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的制约下,共享单车随意停放,非法、无偿占用公共空间所引发的市政交通问题尤为突出,各企业对于共享单车的不断投放,使得城市愈发“拥挤”。
    上海作为国内共享单车最大的运营城市之一,于今年2月扣押了4000辆违规乱停的共享单车。究其原因,投放量剧增的共享单车占据了大量原本属于市民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公益性道路、站点,遭到市民的强烈反对。后来上海市交通委又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要求暂停投放新车。
    面对共享单车数量激增、无序停放频发的情况,杭州相关部门在今年4月也明确发文,在五一期间对共享单车进行严格的约束管理。
    作为投资市场的又一风口,随着投入量的激增,共享单车正在从“方便最后一公里”向“拥堵最后一百米”转变。“国民素质照妖镜”的背后,隐藏的是法律规范和整治力度的缺失。
    今年5月,交通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此外,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但效果并不理想。
    “大部分共享单车采用无桩停放的方式以突出便利性。但却忽略了路权概念,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自行车停放区、盲道等,甚至在人行道上随意摆放。”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表示,如果共享单车继续大规模投放,与普通自行车、机动车、行人争夺路权的矛盾会愈发突出。
    据了解,许多城市的市容环卫相关条例均规定,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占道经营,临时使用则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商业形式,未经审批占用非机动车道应该属于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吴伟强说。
    此外也有声音表示,共享单车模式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在不影响其他非机动车利益的基础上,停放车辆是可行的。
    对此,某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尽管政府对于共享单车持是鼓励的态度,但并不表示政府对共享单车在非机动道停放是认可的。共享单车任意停放的行为,相当于共享单车企业把自身的管理成本转嫁给了政府,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正确的。同时,不少共享单车企业在车辆被没收后,未受处罚便可取走被扣车辆,在某种程度上也促使了共享单车企业对车辆停放管理的不重视。
    从目前看,共享单车的停放已成为影响城市面貌和交通方面的一大问题,急需政策上的约束。“共享单车可参考公共自行车的监管方法,纳入城市管理定期安全检查考核,以此保证骑行者的安全和城市交通的有序。”该资深人士说。
    事实上,国外的共享单车模式与国内类似,法国、美国、英国等国家均有类似设施。但由于国外对于自行车骑车人和车辆管理上更严格,为了避免对城市交通、市容市貌带来的影响,国外基本上采用的是有桩停放的模式,类似国内有桩公共自行车。该资深人士说:“对于国内情况而言,有桩停放和无桩停放可以说互有优势,在人口密集程度大的区域,无桩停放更便捷,而在交通情况紧张的区域,有桩停放则更有秩序。另外不同的城市属性,也使得二者各有所长,比如在旅游城市,有桩停放会对城市面貌有一定的提升。共享单车企业们与其在市场上‘大战’,不如在服务质量上多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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