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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6-28
2017-06-28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得不偿失

作者: 朱慧卿/作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5
    日前,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一审宣判一例“刷单入刑”案。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的案件,组织者李某被法院认定为犯非法经营罪。
    业内人士认为,“刷单入刑第一案”一审落槌,将对此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但此案的“标本意义”尚待观察,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司法解释,为司法“亮剑”提供精准依据,多管齐下清剿网络“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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