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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14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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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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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表现好的司机下调车险费率,固然是为了劝善。但目前的问题是,行为恶劣的司机很少能受到处罚,获奖的“好司机”,也很有可能是劣迹没有记录入案而已。 2.共享单车原本从一开始就该建立“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模式,但由于监管缺位和滞后,商家不退或者迟退,消费者也难以维权,更谈不上司法救济。 3.安全因素还是不可忽视的。最好的方式是既不耽误快递效率,又能过滤掉威胁安全隐患。比如由收件员承担安全检查义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检查程度。 4.按说互联网有助于培养出理智的个性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但让粉丝们为了所谓的网红食品通宵达旦排队,简直成了吞饵之鱼。这与鲁迅小说中的人们痴迷人血馒头,有什么区别? 5.如果仅仅是监管者的怠惰失职,也罢,要查查有无失“廉”行为。另外,对违约违规的开发商的处罚,最恰当的办法还是何处违规罚何处,不宜此过彼罚。 6.既然互联网数据失真问题系人为所致,那么监管治理这样的乱象,应该不是难为之事。国家对互联网的监管不可谓不严,公安力量都动用了,但在商业造假方面的问题还应该更加重视。 7.少开车奖励,应该与多开车多支出、“谁污染谁买单”的大气治理原则并用。但在目前我国的车辆燃油价格中,并没有附加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本因素,排污少的、甚至不排污的人,被动地承受多排污的人造成的恶果。 8.“智慧城市”内涵丰富得多,绝对不仅仅体现在交通流量的削峰填谷方面。希望管理者们多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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