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6-07
2017-06-07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辽宁为食品小作坊“上户口”

在监管服务与促进就业之间做平衡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96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辽宁省内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饮用水4类重点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生产企业297家、小作坊537家,其中137家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因生产检验记录不完整、缺少培训考核记录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一边是受相关法规限定,小作坊无法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生产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一边是辽宁全省30537家小作坊,年总产值约20亿元,吸纳就业人员约6.2万人。
    如何在有效监管与服务民生、促进就业之间做好平衡?
    近日,辽宁以《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确定了食品加工类小作坊一坊一证原则,明确了该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条件、材料和申报程序,结束了该省食品加工类小作坊的无证生产历史。
    按照文件要求,辽宁省内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实行一坊一证原则,即符合相关要求的同一个食品生产者,应当取得一张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在为食品小作坊“上户口”的同时,文件还对小作坊经营行为提出要求,比如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文件还对申领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从业资质、原辅料管理、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