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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6-05
2017-06-05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交通部与住建部:拟出台汽车租赁业指导意见

作者: 【记者王洋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88
    继5月份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意见后,日前,针对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现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提出,私家车将车辆登记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
    交通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据了解,目前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鼓励分时租赁发展、提升服务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明确提出鼓励汽车分时租赁业务发展。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推动行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此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也是《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进一步完善汽车租赁规章制度,制修订汽车租赁相关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行业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机制。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积极合作,开发与汽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相适应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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