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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5-26
2017-05-26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黑龙江与广东开展粮食对口合作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41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获悉,该省与广东省相关粮食企业洽谈签订了6项粮食加工、物流方面的项目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了两省粮食领域战略合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开展对口合作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农业和绿色食品是产业合作的重要方面。
    据黑龙江省粮食局介绍,广东省在黑龙江省建立粮食生产、收储、加工、物流基地以及粮食异地储备基地;黑龙江省在广东省建立粮食销售基地,开展“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走进广东专项营销行动。同时借助“互联网+粮食”领域的互惠合作,依托“黑龙江大米网”提供大米贸易网上交易、仓储物流配送、供应链金融、市场营销、信息资讯、产品追溯、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进一步提升广东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为发展壮大一批粮油大型龙头企业,鼓励两省企业通过交叉持股、建立合资企业等方式开展合作,同时建立两省粮食对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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