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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3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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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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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王呈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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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之首届全国企业刑事风险防范实务操作论坛”在北京举办。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春风在致辞中表示,维护法治公正、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职责,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将“三预”(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从原来主要针对国有企业转向公司、企业全领域监控的犯罪预防新格局,切实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在管理运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促使企业健康安全的成长。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在演讲中强调,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是构建政商关系的根本前提,进一步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构建政商关系一个重要的基础,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一个必然要求,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一个根本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单民从三个角度讲解检察机关如何防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一是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与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随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二是严厉打击企业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空间;三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外部风险。 本次会议还发布了由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余尘撰写的《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标准行为指引》一书。余尘说到:“很多企业刑事犯罪的引发,完全是由于他们不以为意和法律无知所导致的。如果做好前期预防,这些原本就不会发生,也完全没必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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