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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5-10
2017-05-1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微信群网络治赌还需加力

作者: ■子长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40
    “微信之父”张小龙在数次公开演讲中反复呼吁用户合理使用微信、避免其沦为过度商业化的工具。然而,如今部分微信群都成了商品。日前,接连有媒体报道,一种号称“不卡群”的微信群成了被神秘买家收购的新宠,其真实目的则指向微信抢红包赌博。
    利用微信抢红包聚赌,是近年新出现、备受各方关注的一种网络赌博现象。作为微信内置的一款特色功能,“抢红包”因融合了传统的“逗利是”习俗和现代社交功能,一经推出就受到用户极大欢迎。然而,恰恰是“抢红包”本身的社群属性和规则的随机性,给一些别有用心者抓到了“漏洞”。
    技术漏洞首先要从技术上弥补。微信官方公众号“微信派”去年6月15日曾宣布,将进行限制该群功能使用的处理,对涉赌博违规账号,将根据违规程度按照阶梯性处罚原则进行限制功能、账号封停处罚。一定程度上说,“不卡群”受一些买家追捧,既是“技术打击”的结果,又是“技术打击”下提出的新问题。无论如何,“不卡群”的存在至少说明,在微信治赌格局下还有“例外”,暴露了或技术或监管方面的漏洞。至于真实情况如何,需要微信官方履行好自身监管职责,从技术上加以完善,这是前提。
    作为一款有着社交属性的工具,对微信赌博的治理还不能脱离社会层面,需要从虚拟对应、对接到现实中来。查阅一些微信聚赌案的庭审辩论不难发现,虽然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已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但现实中操作上,在抢红包与赌博的界定、组织者与参与者的区分,以及责任认定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对转让“不卡群”者如何认定其是否参与实施或为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同样需要法律给出更具操作性的认定规则。重要的是,类似“抢红包赌博”这样的网络赌博,往往存在“发现难、核查难、取证难、打击难”的特点,需要相关方面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强化打击的有效性,提高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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