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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5-04
2017-05-04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云南多举措促进创业投资

■建立股权债权联动机制■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作者: 【吕正波记者马蕊昆明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50
    日前,云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是《意见》一大亮点。
    《意见》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通过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在资金方面,《意见》明确建立股权债权等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具有较高产业关联度的并购方与创业企业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宣传力度,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其股东依法依规发行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纳入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扶持。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创业孵化与创业投资相结合的孵化机制,多渠道为创业者争取资金支持。
    在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要落实好创业投资税收政策,落实鼓励长期投资的政策措施,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在“双创”示范基地、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开放项目(企业)资源,充分利用政府项目资源优势,搭建创业投资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创业资本和项目之间的通道,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形成科技成果的转化。
    另外,《意见》还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给予政策性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发、服务机构科研人员,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业。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创业项目知识产权申请、转化和运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意见》指出,要加强监督,坚持适度监管、差异监管和统一功能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同时,要优化信用环境和商事环境、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扩大“五证合一”成果,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进程,不断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建立健全创业投资行业信用服务机制,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出台严格保护专利合法权益,促进创业投资的配套政策,依法惩治侵犯和假冒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创造鼓励创业投资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最后,《意见》还对推动创业投资双向开放以及完善创业投资行业自律和服务体系做了相关要求。强调要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鼓励有实力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要加强与创业投资有关的各类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创业投资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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