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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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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航风波警示民航业要善待遭遇超卖的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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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富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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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媒报道,因强行把乘客拉下飞机而遭猛烈抨击的美国联合航空(United Airlines)为挽回声誉,4月27日宣布今后将在超卖机位的情况下,为自愿放弃座位的乘客提供高达1万美元的补偿。 此前,美国第三大航空公司达美航空(Delta Air Lines)已宣布,今后旗下航班如果发生机票超售的情况,该航空将为乘客提供9950美元的补偿。 孤立地看,1万美元的补偿似乎不少了,因为目前全球洲际航班经济舱票价,还没有听说能达到1万美元之高水平的。当然,头等舱和商务舱票价可就难说了。这两类舱室票价通常都很高,其中头等舱能高出经济舱数倍。没准还真有1万美元的票价。 但估计美国联合航空不会优先赶头等舱和商务舱的乘客下机,而是“柿子先拣软的捏”,优先赶经济舱的乘客。所以1万美元的补偿标准,应该是专对经济舱的乘客的。相信它也知道理亏,理亏就要赔偿,赔偿当然要追求最低化,所以压根也不会赶走头等舱的乘客。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核心。核心问题是:如果有乘客不接受1万美元的赔偿,美国联合航空该怎么办?谁敢肯定所有将被赶下飞机的乘客都接受1万美元的赔偿标准?没准人家真的都有急事,换航班会造成损失;即便没有急事,即便换成下一班也不耽误事,那美国联合航空就可以强行把旅客拽下飞机吗?如果乘客就是不立即下机,以此压美联航加价,那又怎样?谁让你公然违约的?我相信根据美国人的价值观和美国的立法精神,强行把旅客拽下飞机的行为,肯定是与之相悖的。 果然,美联航真的就没有这么考虑,依然不排除强制旅客下机。据报道,美联航在声明中说:“我们的目标是减少非自愿的下机情况,尽可能减至零,同时成为一家以客户为中心的航空公司。” 说的很清楚,类似4月9日美联航使用暴力强行拖拽陶成德下机的粗暴行为,美联航并没有彻底排除,而是尽可能“减少”。一句话,企业利益、业者单方规则,将凌驾于公平准则之上。 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美国的航空公司就可以公然违逆,难道美国的法律真的为美国的航空公司开了法外之门?似乎不可能,美国立国200多年来,最基本的民法精神如同天条。比如私人持枪的权力,造成了那么多的杀人悲剧,奥巴马政府想控制一下都阻力重重,何以民航商家违约行为偏偏可以改写法律?从陶成德律师团提起的诉讼来看,也可以相信机票超售于法于理都行不通。 机票超售纠纷中原本是理亏之方,何以“行业惯例”竟然横行无忌?旅客不下飞机造成吵吵嚷嚷时,唯一的借口是“飞行安全”了;你果真顾及“飞行安全”的话,怎么会一票两卖?一个座位都不空,比起有所剩余,到底哪个有利于安全?但现在航空公司依然不打算杜绝强制行为,究竟是谁在危及“飞行安全”?事前已预植祸根,事发则不惜动武。看来,在国内民事方面,美国也有公然逆法悖理的恶例。不知道这是否受美国在国际事务中为所欲为的痼疾感染所致。 美国公民陶成德的遭遇,让身处地球背面的我等产生兔死狐悲之感。 似乎可以庆幸,目前,中国尚没有出现陶成德遇到的现象,但这又能说明什么?能说明我们的行业“尊客爱货”的程度比美国高吗?能说明他们的法规完备吗?能说明国内被赶下飞机的乘客,都是得到了满意的补偿而心甘情愿下机的吗?“机长权力”一旦被延伸擅用到安全领域外的民事领域,旅客还能得到公平待遇吗? 恶果没有发生,不等于问题就不存在。国内旅客“好说话”的特点,使国内航空公司无须费神接受“刁民”的考验而自定补偿标准。只是中国的消费者也在不断地“觉悟”,也在摸索“与国际接轨”。今后果真遇到旅客中的“王海”据理力争,国内航空公司是否也会动粗?机场保安是否也会与航空公司一个鼻孔出气拉偏架? 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相信有了美国的前车之鉴后,国内业界应该有所准备。比如民航主管部门,应该站出来明确一下态度,如果法规已经清楚规定了的,再“重申”一遍也不是反常;如果是法规的真空地带,未雨绸缪则是紧急事物。 美联航事件发生已经将近月余了,至今尚未看到国内业界的反应。但愿这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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