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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26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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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退烧”之后仍需治“内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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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盘和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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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从同比来看,70个城市中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持续回落,其中,有2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较上月回落,比2月份增加4个。从环比来看,70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上月下降,10个城市涨幅回落,其他城市涨幅略升。 70个城市中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旺季不旺”,成绩来之不易。这并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回落,而是政策高压的结果。据称,自去年9月30日全国掀起一轮楼市调控后,已有45个以上城市出台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40余次。 从政策的力度来看,说现在是“史上最严格的楼市调控期”,一点也不为过。除了限购、限贷(认房认贷又认离等)一再加码之外,更是祭出了大杀招——“限卖”。虽然说,限购、限贷、限卖等调控手段非常有效且是不得已之举,但毕竟不是市场化的调控手段,尤其是“限卖”降低了流动性,对房地产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隐忧。此外,这样“冻结”房地产市场也非长久之计,或许会给经济带来负面影响。而且一旦再次放松政策,难免会出现报复性反弹。这显然是一个“万不得已”的“次选项”。 假如我们把房价高烧看成一个高烧的病人,就能更好地理解问题的本质。从医治“高烧”的思路来看,必须既要治标又得治本。而购、限贷、限卖等政策措施,就如同一些紧急“退烧”措施,类似冰敷,直接退烧再说。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市场化措施,只要能“退烧”也是治疗房价“高烧”的正确选项之一。 仅仅退烧必然是于事无补的,那么我们就得治“内病”,针对病因进行综合治疗。去年年底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无疑,长效机制是一剂治疗房价“内病”的好药方。 总之,房价高烧是多方矛盾的一个侧影,央地财权分配、国有土地供给制度、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金融信贷政策失衡等,都与之紧密相连,一旦忽视这些“内病”的治疗,就难免掉入“越调房价越高”的泥淖。只有针对“内病”施治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房价高烧才不至于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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